以往,人們認為造成藥源性耳聾是由於耳毒類藥物的使用量過大,或是應用時間過長所致但最近年來的研究則表明,有些小兒所使用的耳毒類藥物劑量即便在正常范圍,甚至比正常用量略低,用藥的時間很短,結果也發生了內耳中毒,造成了聾啞殘疾。這是為什麼呢?
哈爾濱醫科大學一項研究提示,藥物是否會導致內耳中毒,與個體的“內耳中毒易感性”有關。也就是說,具有這種“內耳中毒易感性”的個體,盡管其應用耳毒類藥物的劑量不大,使用時間不長,也有可能發生內耳中毒。該研究還告訴我們,“內耳中毒易感性”是可以通過遺傳獲得的。
上海鐵道大學附屬醫院作過藥物內耳中毒遺傳方面的研究,結果認為抗生素致聾的遺傳屬於“線粒體遺傳”,其特點是(1)具有家族聚集性,即同一家族中可以有兩個或多個發病。(2)全部為母系遺傳,受累男性不會傳給女兒,也不通過未受累的女兒的傳給外孫。
由此可見,預防藥源性耳聾應更新觀念,即不僅強調掌握耳毒類藥物的臨床適應症及使用劑量、用藥時間,還須預防孕期感染性疾病的發生。有關資料告訴我們,孕婦因患感染性疾病而使用耳毒類抗生素者,其後代發生耳聾的幾率顯著高於未使用耳毒類抗生素者。孕婦一旦發生了感染性疾病,應盡量避免使用耳毒類抗生素。對於有藥源性耳聾家族史的個體,特別是母系親屬中有藥源性耳聾者,應禁止使用耳毒類藥物,如鏈霉素、慶大霉素、卡那霉素,新霉素等。